高沃 杭州市企业运营类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8 23:20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申报杭州市2023年企业运营类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培育项目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专利对产业创新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杭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杭州市2023年企业运营类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培育项目的通知》等有关内容,决定组织开展杭州市2023年企业运营类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区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为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型企业;企业可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1.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高沃杭州市企业运营类和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2.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

  3.企业应为相关申报产业领域的生产型企业,自有专利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的50%以上;

  4.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须具有相关项目的工作基础、工作经验和项目成果,以往有相关专业领域企业运营类导航项目成果的优先;

  5.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须拥有合法来源的专利数据库及所需信息资源、软硬件设施;

  6.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和分析工作;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要与项目实施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1.完成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对企业的发展现状、环境和定位进行分析,综合诊断企业特征与需求,选定本项目分析的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

  2.完成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专利导航分析。围绕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或领域,开展关键专利、竞争对手和侵权风险等分析。

  3.完成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开发策略分析。从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开发基本策略出发,将专利布局、储备和运营嵌入产品开发全过程,形成目标明确、分布有序、匹配资源的企业专利运营方案。

  4.开展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将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深度融入企业各项决策,完善企业战略、产品、技术等相关发展规划并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请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的相关内容。

  我区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市级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载体、高校科研院所。

  1.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2.申报单位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专利导航工作基础,且信用良好。申报项目团队应包括管理、信息采集、数据处理、专利导航分析、质量控制等人员,且不少于10人,其中承担过政府、企事业单位委托专利分析项目的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

  1.完成产业发展现状分析。产业发展现状分析目的在于了解产业发展现状,掌握产业发展趋势和规律,梳理区域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了解政府部门的决策需求和创新主体的政策需求,确定专利导航分析的边界和需求,为后续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制定政策性文件奠定基础。

  2.完成产业专利导航分析。在产业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揭示专利控制力与产业竞争格局关系运营导航,分析产业创新方向和重点,明晰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研判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形成制作专利导航分析图谱和编写产业规划的决策依据。

  3.制定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性文件。在专利导航分析成果基础上,结合产业发展目标和创新主体政策需求,进一步凝炼提升,有效发挥专利导航对产业决策的支撑作用,研究制定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性文件。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的规划、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等,可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特点、政策基础和相应规定,确定政策性文件的具体形式。

  具体内容请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的相关内容。

  (一)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向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两份)和其他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请对照相关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一一对照提供相关印证材料,装订整齐后报送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项目承担资格。

  (二)申报时间。申报单位须于2023年12月12日前向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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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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